教师教学工作量化评分方案
为了激励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,切实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,确保教学质量是我校发展的生命线,并能体现多劳多得,优劳优酬的原则,特制订本方案。
一、交送材料
凡学校要求交送的教学材料,如工作计划、教学总结等,如按时按要求上交者,进行奖励加分,各奖10分。
二、教学检查
1、按时按要求缴交教案接受检查的,每次得10分。
2、一学期科任完成规定的作业、测验次数的得30分,每欠一次作业扣1分,每欠1次测验的扣5分 (第18周检查)。
3、美术、体育、音乐、信息技术等非统考科目,期终前学校可以进行抽考或科任自行组织考试,但必须将考试情况及1份试题交教导处,考试成绩交班主任,完成任务的得30分,否则扣30分。
4、学校领导学期间可以随时抽查教学情况,发现科任教案课时数、测验次数、作业次数不达到教学进度要求的,将进行临时扣分(10—100分)。
三、监考评卷
1、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期中、期末考试监考工作按要求按质量完成任务的每次得100分。
2、参加期中、期末考试评卷工作,按要求、按质量完成任务的每次得100分,若有教师请假或其它原因不参加评卷的,则其分数平均分给相应评卷组的其他教师。
3、期中、期末、月测考试,各级组要做好各科试卷分析,对参与试卷分析的教师,每人每次可适当奖5分,试卷分析每次不超过2人,可由科组长或者备课科组长安排。
四、全勤得分
若教师一学期全出勤的,得500分,每缺一节扣12分,每请假一节扣4分,每早退或迟到一节扣1分(包括升旗、例会、科组活动和集体备课组活动)。
五、课时得分
教师个人课时得分=教师月配比课时总数×4.5分。
六、教研活动
1、听课评课、公开课
(1)、学校要求教师之间互相听评课学习。根据教育局规定和我校的实际情况,语文,数学,英语科任每学期要求听课10节,其余中考科目教师每学期要求听课6节,非中考科目教师4节,凡达到这个要求,得20分,不达要求的不得分。
(2)、学校对参加全国、省、市、县、学校教学公开课的老师实行奖励加分,承担者国家级每人次80分,省级每人次60分,市级每人次50分,县级每人次40分,校级每人次20分。
(听课评课、公开课次数以科组长和备课组长登记的为准,每个月统计一次并全校公示。)
2、获奖论文、著作
教师在教学中不断总结经验,并积极撰写教学心得、经验,并写成论文、实验报告等形式。凡在教育行政机关编辑出版的刊物发表或获同级奖的教育教学论文(包括课件比赛)一篇,按如下标准奖励:
国家一等奖50分,二等奖30分,三等奖20分。
省级一等奖30分,二等奖20分,三等奖10分。
市级一等奖20分,二等奖10分,三等奖8分。
县级一等奖10分,二等奖8分,三等奖5分。
(在每学期结束前一周以各科组长登记的为准,同时上交证书原件)
3、优秀课例、说课、教学设计等
教师代表学校参加县级教学大赛,获一等奖奖50分,二等奖奖30分,三等奖奖20分;教师能手(含课例、说课、教学设计等)获一等奖奖10分,二等奖奖8分,三等奖奖6分;市级一等奖12分,二等奖10分,三等奖8分;省级一等奖20分,二等奖15分,三等奖12分;国家级一等奖50分,二等奖30分,三等奖20分。
(在每学期结束前一周以各科组长登记的为准,同时上交证书原件)
4、课题奖:
①立项奖:凡经过正确途径办理申请手续,且由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、教科研部门批准立项的课题,按如下标准奖励给课题主持人:国家级课题60分,课题参与者得12分;省级课题50分,课题参与者得10分;市级课题30分,课题参与者得8分;县级课题20分,课题参与者得5分。(如果发现课题主持人没有按照课题的实验方案去开展课题研究的,或课题组成员没有参与课题研究的不能得到相应的奖励。)
②结题奖:
凡研究任务完成后,经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或教科研管理部门进行鉴定结题的,根据《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结题证书》按如下标准奖励:
国家级课题150分,课题参与者得20分;省级课题80分,课题参与者得15分;市级课题50分,课题参与者得10分;县级课题30分,课题参与者得5分。
(在每学期结束前一周以各科组长登记的为准,同时上交证书原件)
③课题奖只奖一次。
七、统考得分
1、平均分进步奖
①计算基础考试科任所教科目的平均分减去该科全级平均分,用A表示。
②计算期末考试科任所教科目的平均分减去该科全级平均分,用B表示。
③若B-A为正数,则对科任进行奖励,奖励分数为:(B-A)×20分。
2、平均分名次奖
语文、数学、英语科平均分第一名则奖100分,其它科目平均分第一名奖90分,每降低1名次,减少3分。
3、优秀率名次奖
语文、数学、英语优秀率第一名奖100分,其它科目优秀率第一名奖90分,每降低一名次,减少3分。
4、突出贡献奖
对学校教育、教学及学校管理等有突出贡献的教师,经校长室研究决定,给予适当奖励加分。
5、几点说明:
(1)各班每学期期末考试人数,以开学时实际人数为准,凡自动退学、勒令退学等当流失处理,如遇特殊情况,需提前报教导处备案。
(2)升学奖和学科竞赛奖按原奖励方案进行。
(3)奖金计算公式为:
(4)学生流失扣分:
按班计算,每流失一名学生则班主任扣50分,科任扣20分,属正常转学的需教导处证明材料,则不扣分。
(5)严肃考纪考风,做到公平、公开、公正,对考试作弊的学生一律按《春华学校学生考试违纪扣分条例》进行扣分,对弄虚作假、虚报各种计分材料的人员实行取消各种奖励并作严肃批评的处罚。
八、教师仪表仪容扣分:
教师上班时间不穿校服不戴校卡每人每次扣10分,在校园内不按规定停放车辆每人每次扣10分。
九、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属学校。
教师教学工作量化评分方案
为了激励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,切实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,确保教学质量是我校发展的生命线,并能体现多劳多得,优劳优酬的原则,特制订本方案。
一、交送材料
凡学校要求交送的教学材料,如工作计划、教学总结等,如按时按要求上交者,进行奖励加分,各奖10分。
二、教学检查
1、按时按要求缴交教案接受检查的,每次得10分。
2、一学期科任完成规定的作业、测验次数的得30分,每欠一次作业扣1分,每欠1次测验的扣5分 (第18周检查)。
3、美术、体育、音乐、信息技术等非统考科目,期终前学校可以进行抽考或科任自行组织考试,但必须将考试情况及1份试题交教导处,考试成绩交班主任,完成任务的得30分,否则扣30分。
4、学校领导学期间可以随时抽查教学情况,发现科任教案课时数、测验次数、作业次数不达到教学进度要求的,将进行临时扣分(10—100分)。
三、监考评卷
1、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期中、期末考试监考工作按要求按质量完成任务的每次得100分。
2、参加期中、期末考试评卷工作,按要求、按质量完成任务的每次得100分,若有教师请假或其它原因不参加评卷的,则其分数平均分给相应评卷组的其他教师。
3、期中、期末、月测考试,各级组要做好各科试卷分析,对参与试卷分析的教师,每人每次可适当奖5分,试卷分析每次不超过2人,可由科组长或者备课科组长安排。
四、全勤得分
若教师一学期全出勤的,得500分,每缺一节扣12分,每请假一节扣4分,每早退或迟到一节扣1分(包括升旗、例会、科组活动和集体备课组活动)。
五、课时得分
教师个人课时得分=教师月配比课时总数×4.5分。
六、教研活动
1、听课评课、公开课
(1)、学校要求教师之间互相听评课学习。根据教育局规定和我校的实际情况,语文,数学,英语科任每学期要求听课10节,其余中考科目教师每学期要求听课6节,非中考科目教师4节,凡达到这个要求,得20分,不达要求的不得分。
(2)、学校对参加全国、省、市、县、学校教学公开课的老师实行奖励加分,承担者国家级每人次80分,省级每人次60分,市级每人次50分,县级每人次40分,校级每人次20分。
(听课评课、公开课次数以科组长和备课组长登记的为准,每个月统计一次并全校公示。)
2、获奖论文、著作
教师在教学中不断总结经验,并积极撰写教学心得、经验,并写成论文、实验报告等形式。凡在教育行政机关编辑出版的刊物发表或获同级奖的教育教学论文(包括课件比赛)一篇,按如下标准奖励:
国家一等奖50分,二等奖30分,三等奖20分。
省级一等奖30分,二等奖20分,三等奖10分。
市级一等奖20分,二等奖10分,三等奖8分。
县级一等奖10分,二等奖8分,三等奖5分。
(在每学期结束前一周以各科组长登记的为准,同时上交证书原件)
3、优秀课例、说课、教学设计等
教师代表学校参加县级教学大赛,获一等奖奖50分,二等奖奖30分,三等奖奖20分;教师能手(含课例、说课、教学设计等)获一等奖奖10分,二等奖奖8分,三等奖奖6分;市级一等奖12分,二等奖10分,三等奖8分;省级一等奖20分,二等奖15分,三等奖12分;国家级一等奖50分,二等奖30分,三等奖20分。
(在每学期结束前一周以各科组长登记的为准,同时上交证书原件)
4、课题奖:
①立项奖:凡经过正确途径办理申请手续,且由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、教科研部门批准立项的课题,按如下标准奖励给课题主持人:国家级课题60分,课题参与者得12分;省级课题50分,课题参与者得10分;市级课题30分,课题参与者得8分;县级课题20分,课题参与者得5分。(如果发现课题主持人没有按照课题的实验方案去开展课题研究的,或课题组成员没有参与课题研究的不能得到相应的奖励。)
②结题奖:
凡研究任务完成后,经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或教科研管理部门进行鉴定结题的,根据《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结题证书》按如下标准奖励:
国家级课题150分,课题参与者得20分;省级课题80分,课题参与者得15分;市级课题50分,课题参与者得10分;县级课题30分,课题参与者得5分。
(在每学期结束前一周以各科组长登记的为准,同时上交证书原件)
③课题奖只奖一次。
七、统考得分
1、平均分进步奖
①计算基础考试科任所教科目的平均分减去该科全级平均分,用A表示。
②计算期末考试科任所教科目的平均分减去该科全级平均分,用B表示。
③若B-A为正数,则对科任进行奖励,奖励分数为:(B-A)×20分。
2、平均分名次奖
语文、数学、英语科平均分第一名则奖100分,其它科目平均分第一名奖90分,每降低1名次,减少3分。
3、优秀率名次奖
语文、数学、英语优秀率第一名奖100分,其它科目优秀率第一名奖90分,每降低一名次,减少3分。
4、突出贡献奖
对学校教育、教学及学校管理等有突出贡献的教师,经校长室研究决定,给予适当奖励加分。
5、几点说明:
(1)各班每学期期末考试人数,以开学时实际人数为准,凡自动退学、勒令退学等当流失处理,如遇特殊情况,需提前报教导处备案。
(2)升学奖和学科竞赛奖按原奖励方案进行。
(3)奖金计算公式为:
(4)学生流失扣分:
按班计算,每流失一名学生则班主任扣50分,科任扣20分,属正常转学的需教导处证明材料,则不扣分。
(5)严肃考纪考风,做到公平、公开、公正,对考试作弊的学生一律按《春华学校学生考试违纪扣分条例》进行扣分,对弄虚作假、虚报各种计分材料的人员实行取消各种奖励并作严肃批评的处罚。
八、教师仪表仪容扣分:
教师上班时间不穿校服不戴校卡每人每次扣10分,在校园内不按规定停放车辆每人每次扣10分。
九、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属学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