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师心理健康的七个标准
来源: 网络
阅读: 1001 时间: 2015-05-12 22:37:59 1

      作为教师都会有这样的同感,即责任感与使命感、自信与自卑感、压力与困惑感等。这些心理感受会依据每个人不同的经历与学历、不同的性格特征和心理承受能力等多种因素,赋予自身相应的情绪、情感、动机、目标、态度、行为和结果。好的结果自然会给人一种成功而愉悦的心理体验,使人更加自信;反之,不好的结果便会给人一种不良的、甚至很糟糕的心理体验,使人感到自尊心受损而失去自信,压力与困惑接踵而来。不仅工作的积极性和兴趣受到压抑,其身心健康和工作效率也会直接受到威胁。那么,怎样才算达到心理健康的要求呢?这里列出了几点标准:

  一、能积极地悦纳自我

    即真正了解、正确评价、乐于接受并喜欢自己。承认人是有个体差异的,允许自己不如别人。

  二、有良好的教育认知水平

    能面对现实并积极地去适应环境与教育工作要求。例如,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及客观了解学生的能力;具有获取信息、适宜地传递信息和有效运用信息的能力;具有创造性地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能力。

  三、热爱教师职业,积极地爱学生

    能从爱的教育中获得自我安慰与自我实现,从有成效的教育教学中得到成就感。

  四、具有稳定而积极的教育心境

    教师的教育心理环境是否稳定、乐观、积极,将影响教师整个心理状态及行为,也关系到教育教学的工作效果。

  五、能自我控制各种情绪与情感

    繁重艰巨的教育工作要求教师有良好的、坚强的意志品质,即教学工作中明确目的性和坚定性;处理问题时决策的果断性和坚持性;面对矛盾沉着冷静的自制力,以及给予爱和接受爱的能力。

  六、和谐的教育人际关系

    有健全的人格,在交往中能与他人和谐相处,积极态度(如尊重、真诚、羡慕、信任、赞美等)多于消极态度(如畏惧、多疑、嫉妒、憎恶等)。

  七、能适应和改造教育环境

    能适应当前发展、改革与创新的教育环境,为积极改造不良教育环境、提高教学质量献计献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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